为了确保日常教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开学报到日:教师准备好教案、讲稿、课件,检查多媒体;教学秘书准备教材、课表、校历、听课评议表、学生考勤表。
第1周:试卷及其相关资料检查
1.上学期期末试卷及其相关资料检查;
2.补考准备工作;
3.安排本学期教研室集体备课时间;
4.同行听课安排。
第2周:解决试卷及其相关资料检查中存在问题
1.上交互查试卷的《试卷及相关资料检查记录表》及汇总;
2.各教研室总结试卷及其相关资料检查中存在问题;
3.及时解决试卷及其相关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如成绩更改)。
第3周:补考工作
1.准备补考学生名单;
2.按照教务处要求做好补考工作(命题、监考、阅卷);
第4周-第8周: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观摩,听课
1.青年教师培养;
2.青年教师试讲;
3.实施各级听课制度。
第9周:期中教学检查
1.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学研究与改革的进展情况
3.各级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完成情况;
4.教师的教案和讲稿;
5.试讲记录本、集体备课记录本、各级听课评议表及教师听课记录本。
第10周:精品课程申报
第11周:下发下学期教学任务书
第12周:结课考试
1.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工作;
2.成绩录入、试题分析、成绩分析,完成试卷合订本。
第13周:下发下学期课程表讨论稿
第14周-第15周: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
第16周:教材征订计划
1.需要更换或新增教材的教研室填写《包头医学院教材征订计划单》和《包头医学院教材选用表》;
第17周:结课考试
1.做好出题、监考和阅卷工作;
2.成绩录入、试题分析、成绩分析,完成试卷合订本。
第18周:填报授课计划
1.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填写下学期授课计划,纸质版一式三份,教研室主任核准并签名,与电子版一并交到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学管理科,统一加盖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学章和教务处章;
2.授课计划一般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教学计划调整及调停课手续。
第19周:课时费、监考费的上报
1.以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书和各课程的授课计划为准及时、准确、规范上报课时费(注:每位教师各门课程的课时费必须统计在一起,每个人的名字只允许出现一次);
2.上报监考费需按照考试科目进行统计,各个教研室需要上报本教研室各考试科目中所有监考教师的监考费(包括本教研室和其他教研室教师);
第20周:期末考试
1.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工作;
2.成绩录入、试题分析、成绩分析,完成试卷合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