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工作流程
一、受理对象:已经遗失由包头医学院颁发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二、受理时间:每年3月—6月,9月—12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当学年校历,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
三、办理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时应出具的材料:
1.填写《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审批表》并粘贴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小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只能用近期照片(装入相纸袋内并写姓名)和本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像素宽高比480*640,大小在10kb-40kb以内)(电子版发送至btyxyxjk@btmc.edu.cn备注姓名);
5.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写委托书(需双方签字、写明日期)委托他人代办,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说明
1.毕业(学位)证明书每人只能办理一次、一份,补办的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相同效力;
2.补办的学历证明按教育部规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3.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线下交到包头医学院立德楼(行政楼)422学籍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71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