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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变更实习单位工作流程

2025-01-07 16:46:35  点击:[]

 

申请办理变更实习单位工作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在原实习单位时长达到实习大纲规定实习总周数的2/3以上。

2.为保证正常的实习秩序和实习质量,除就业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转实习。

3.拟转入实习单位须为符合实习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能够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实习教学任务,安全有保证。

二、办理时间:

一般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工作日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办理流程:

1.符合转实习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包头医学院实习学生变更实习单位申请表》基本事项。依次由学生家长、拟接收实习单位、原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班主任、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因就业单位要求提前上岗的相关证明材料,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一并提交教务处。

3.所有手续办理时间要求在转出实习单位签章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四、材料要求:

1.《包头医学院实习学生变更实习单位申请表》1式4份(教务处、二级学院、转出单位、接收单位各1份);

2.接收单位的实习接收函(证明)1份;

3.接收单位简介(需盖章)1份;

4.申请人就业协议或录用证明材料交由学院审核,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1份;

五、注意事项:

1.两家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衔接要紧凑,接收单位实习接收函须写明实习起止时间,两家实习单位使用同一份实习鉴定表连续书写给出客观真实的鉴定意见。

2.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取得所有审批同意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的,按未完成实习任务处理。

    3.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交到包头医学院立德楼(行政楼)424实践教学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716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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