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8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原“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研究类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一)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拟资助10项,一般项目拟资助50项,一般项目资助一定比例的35周岁以下学者。
(二)、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限为2018年10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2018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类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以自行提出选题申报,但需复合指南导向,立项评审时优先考虑指南所列选题。
(二)、项目申报人条件因符合《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本年度只能承担一项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实际负责项目研究,上年度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获得其他省级以上资助的项目或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
(三)、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具体以项目立项合同为准。
(四)、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立项后能够开具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在“内蒙古社会科学网”(http://www.nmgskl.com)--“公示公告”栏查询并下载。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7份,《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骑马订。
请各申报单位、部门于2018年1月22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报送科技处217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杨尧OA,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尧 联系电话:7167738
包头医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