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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8年03月29日 15:14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包头市社会科学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立委托课题、一般课题及自筹课题。

二、申报须知

(一)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类别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类。

应用对策研究范围以《2018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为主,基础理论研究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应用对策研究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挖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推出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体现国家水准和本市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课题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凡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社科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申报单位负责把关。

(四)已公开发表的成果或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市社科规划办不再重复立项,一经查实,一律撤题并通报。在包头社科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在结项之前无论是公开发表或内部选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本课题为2018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结题时需向市社科规划办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如未标注,市社科规划办将不予结项。

(五)申报的课题一经获准立项,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原课题设计中的研究范围、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上报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后,方可变更。擅自变更上述内容,市社科规划办将不予结项。

(六)每名申报者仅限主持申报一项课题。

(七)立项之日起八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结项材料。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在13000字以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字数在7000字以上。市社科规划办不接受延期结项申请,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的,一律撤题。

(八)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督促、指导、检查。

(九)课题资助经费分二期拨付,第一期拨付资助经费的60%,待学科专家鉴定、课题结项后,拨付预留经费。

 

 

三、申报材料

(一)《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四份。

(二)《汇总表》一份。

(三)与上述材料配套的电子文档。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课题申报《通知》的传达和组织申报工作,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科技处(行政楼217室),电子材料发送杨尧OA,逾期不予受理。

可登录包头市社科网(http://www.btskw.com.cn)“通知公告栏”点击下载课题申报所需材料(附件1-6)。

系 人:杨尧  

联系电话:7167738

科技处

2018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包头医学院2018年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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