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按照自治区2020年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今年的内自然申报需要报送至包头科技局、包头市财政局,现将包头市科技局及包头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科技厅申报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支持重点、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向。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费支出预算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二)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宣传指导及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意推荐的项目,由各相关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学校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财政部门审核。
(三)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上报项目开展专家论证,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录入政府投资项目库。
二、项目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12月26日前,必须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申报材料各1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海灵
联系电话:7167739
报送地址:行政楼405(科技处)
附件:
1、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规字〔2019〕13号
2、关于进一步放宽2020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