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属二级单位:
根据《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包医院字〔2016〕21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计划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为加强项目监督,促进科研项目健康有序开展和高质量完成,科研处现对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对已到期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自然科学类秦文斌科技教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青苗计划项目,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科创融合教育研究项目;2021年、2022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1、二级单位自查
各二级单位是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主体,具体组织项目负责人有序开展相关自查工作。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包头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各二级单位需根据报告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留存报告以备学校查验。
2、检查情况上报
各二级单位需在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包头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王世雄OA。各二级单位需对本单位上报信息准确性负责,并对不满足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督促提醒,学校将汇总相关信息并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二、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人文社科类青苗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秦文斌科技教育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
1、申请结题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
(2)《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3)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未发表的论文需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及录用通知),研究成果必须标注“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及项目编号”。
(4)项目相关院系汇总报送《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结题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2、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延期申请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2)项目相关院系汇总报送《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由各相关二级单位统一收齐(需要填写的表格请在附件5中查看),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世雄OA,纸质版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8,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
1. 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 包头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包头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 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5. 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结题验收相关附件材料
科研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