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厅要求,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学校限推8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学校限推3项。
二、“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科视野开阔,对本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在本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
(三)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至项目申报当年1月1日)。
(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对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六)在技术研发与产业创新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关键技术突破,并创造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 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计划。
(八)已获得“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资助,但资助期限后未按要求完成验收的,不参加本次申报;在研“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已获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注:第三、四申报条件着重考虑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重要科研奖励、被授权发明专利、获得新品种授权、软件著作权(需已转化)及出版专著、申报人主持的科研项目(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学院负责申报项目审核内容应包括:申报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于21日下班前按推荐先后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发送至秦金东办公OA。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