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才〔2023〕72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推荐的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且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2.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富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具有原创性;
6.丛书为成套作品;
7.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材料和日期
1.各单位、部门限报1-2部。推荐材料包括《2023年全区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1份、《2023年推荐全区优秀科普作品简介》(附件2)1份以及作品实物一式6份(套)。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附件见科技厅网: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308/t20230821_2364452.html)
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包括所有推荐材料的纸质盖章原件和作品实物)一并报送科研处408室。
2.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6日。
三、评选办法
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选出2023年全区优秀科普作品,并将部分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到科技部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尧
电 话:7167889
科研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