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出版项目(以下简称“资助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额度、项目周期
(一)本项目资助对象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进北疆文化品牌建设为主要内容,且已具备出版条件、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但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本项目资助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本项目周期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或成果以研究内蒙古问题为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期限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1)2份,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申报单位”统一填写为“包头医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汇总表》(附件2)1份,由各单位、部门填写并盖章;
3.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3份;
4.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5.图书出版合同。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408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牛舒悦OA。
(二)报送期限: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项目主持人可随时报送申报资料至科研处。因项目经费有限,达到一定的申报数量后,自治区社科联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社科联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按期完成出版任务。
项目成果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后,方可出版,如擅自出版,视为违约。
联系人:牛舒悦
联系电话:0472-7167889
科研处
2025年2月22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出版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