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函〔2025〕2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涉及危化品安全、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相关场所为重点,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提前安排落实教育厅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25年5月)
各部门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工作,并提交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
第二阶段:现场调研检查阶段(2025年5月-6月)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将对我开展进校调研工作,对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安全教育、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前期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系统报送数据缺失或存在问题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5年9月-10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专家现场安全检查问题反馈,各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总结报告。
第四阶段:回头看阶段(2025年11月-12月)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单位需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2025年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见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交至科研处4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巴德仁贵OA。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函〔2025〕27号)
附件3 《2025年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
科研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