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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本级科技创新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25年06月25日 16:33  点击:[]

相关单位:

为加快科技突围,应用好“科技体检”成果,推动医疗高地建设,推进全市稀土、医药卫生领域工作成果在我市加快落地,现开展稀土、医药卫生等领域科研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1.稀土新材料领域;

2.医药卫生领域;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1.申报单位要求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4年6月1日前注册),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并具备实施项目的科研条件(人员、设备、技术等),企业承担的项目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1:1,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申报时企业须提供近2年(2023年、2024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稀土新材料领域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医药卫生领域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鼓励创新主体与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探索创新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需要提供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的协议等)。

4.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6.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8.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采取网上受理,未经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注册

登录包头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bt.kjcxgl.cn/#/)在线填报,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管理账号。已经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

2.申报人账号生成

申报人账号由申报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

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登录申报人账号后,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管理账号。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

2)申报材料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通过线下盖章、签字,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项目申报单位务于7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将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王世雄OA,过期不再受理。

(二)初审推荐

1.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每单位限报1项。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世雄 联系电话:7167739

 

附件:1. 项目汇总表.xls

2. 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docx

3. 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docx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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