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人事处印发的《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包医院发[2024]104号)及《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学历提高和进修访学管理办法(修订)》(包医院发[2020]207号)的文件要求,特设立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启动基金”)。学校现发布2025年度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申报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与指南
1、校本部在编在岗或在岗待编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精英人才、领军人才与杰出专家,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期限为3年。
2、对于经学校研究确定引进的精英三层次、优秀博士及博士,科研处依照《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的资助。
3、对于引进精英人才、领军人才与杰出专家,按照其与学校签订的最终协议内容,给予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的资助。
4、对校本部职工外出读博,毕业返校后符合条件者,按照《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学历提高和进修访学管理办法(修订)》给予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符合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方向,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
(二)可加速学校学科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科学研究项目,或可促进新学科、新专业形成与发展的研究项目。
(三)必须在申请人的本专业或研究领域范围内,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和技术路线科学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三、资助项目结题要求
精英三层次、优秀博士及博士等不同层次人才类别项目结题时,预期研究成果需参照《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中“第十二条 结题考核目标”要求执行。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本基金项目,既往已受过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所有成果形式必须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或包头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申请人在申报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研读《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或《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学历提高和进修访学管理办法(修订)》。
(四)本基金项目学科分类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现行的学科分类方法,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的、中级职称无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应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要求填写。各类型项目研究经费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其最高单项资助强度。所有申报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7月。
(七)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入校连续工作3年内没有申报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或未能获得科研启动基金资助者,取消其申报该基金项目的资格。
五、申报受理
1.材料报送:
(1)报送《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3,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需同时填写申请书及论证活页)PDF电子文档(汇总时以序号-课题名称命名,与汇总表对应),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书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报送《2025年度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文档,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需加盖院系公章,院系领导签字。
2.截至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过期不候。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王世雄OA或电子邮箱,纸质版于2024年9月13日前报送至立德楼405室。
联 系 人:王世雄
电 话:7167739
邮 箱:837261712@qq.com
附件:
1.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模板
2.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模板
3.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论证活页(人文社科类)模板
4.2025年度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