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人事管理系统  最新动态  政策法规  机构设置  服务指南  人才招聘  职称评审  各类下载  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教职工2024...
关于上报科级教学机构设置方案...
包头医学院关于2023年度会计专...
包头医学院关于2023年度经济系...
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杰出人才...
关于包头医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
关于包头医学院2023年招聘 科研...
包头医学院关于招聘2023年度科...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

2012-10-2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335号)要求,2013年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将继续通过网络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3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必修课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团队建设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发行),15个学时(含考试)。选修课可以根据学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总学时内。
二、培训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必须登录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nm12333.cn,点击在线学习)学习。学习时间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2013年3月1日结束。其他时间为网络维护时间,学员不能登录学习考试,只能打印档案。
学员修完所学课程内容并且必修课考试通过后。下载培训档案(通过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打印),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3年登记页上,交专业培训基地审验。
四、培训费用及其他
2013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费按《关于核定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收取,必修课每人55元,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上缴费。未完成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可继续学习。
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471-6944663。相关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公布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主页上。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一二年十月二十三
(供稿单位: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上一条:包头医学院关于上报2013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医学院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