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会计专业职称评审文件精神,我校即将组织申报2023年度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2023年度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内财会函〔2023〕882号)执行。文件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4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材料目录单中序号1所指的评审表一式2份,独立装订成册,序号3-11所指的材料一并装订为一册。申报材料的档案袋封皮用附件4,同时填写附件2。
三、各部门于2023年10月27日,将申报材料交至立德楼411室,过期不候。
联 系 人:石玮
联系电话:7167727 13204728359
附件:1.会计系列正高级和高级评审材料目录单
2.2023年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3. 包头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xls
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