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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推荐“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2012-11-3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我院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大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2.申报教学名师的本科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6—201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申报程序:
为保证申报推荐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各部门要广为宣传、认真组织,确定1名推荐候选人报学校审批。由于时间紧,请务于12月4日下午4点前将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报院人事处。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供稿单位: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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