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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3-03-15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激励广大青年人才勇于创新、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业务素质,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包党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团队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资助标准为基础研究类1-2万元;应用研究类3-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2万元。资助经费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1:1进行匹配。
三、申报程序
1、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行按额申报。项目应依托地区、部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部门应按规定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需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
3、市公务员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建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市公务员局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计划资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择优推荐1-2名人选。并于3月25日前将《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文档)及本人的学历、职称证书、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报送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供稿单位: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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