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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3-10-2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3}66号)要求,现将学校开展全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采集对象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含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职工)。
  二、工作安排
  1.2013年10月29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本单位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部署。
  2.10月30日,教职工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并提交。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要严格按照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要求,规范填报信息。
  3.10月31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本单位教职工基础信息数据审核并报送院人事处。各二级学院须确定一名职工作为填报审核人,报送采集人员花名册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4. 11月1日,院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基础信息数据。
  5. 11月3日,教职工打印本人基础信息采集表并签字确认(部分信息项由学校填写),各二级学院统一交至院人事处专技科。
  6. 11月2日-11月3日,人事处录入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形成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后,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校验未通过的,退回二级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校验。
  7. 11月4日,学校将校验无误的教职数据文件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当前教育管理信息化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是支撑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职工业务工作的核心系统。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
此次信息采集涉及学校教职工的个体信息,数据量庞大,是一项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开创性工作,由于信息上报要求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周密安排,按照学校要求,抓紧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报。
  2.成立联合工作组。各二级学院要建立相关领导任组长,单位内部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确定牵头部门和负责人,严格明确职责分工。
  3.严把时间节点。本次信息采集EXCEL表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
4.确保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线,要建立数据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供稿单位: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上一条:包头医学院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医学院关于2013年度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进行择优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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