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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4-02-26  点击:[]

各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包头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包头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及包头市有关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年度考核的评优比例仍按15%掌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人事处将根据各党总支、单位参加考核人数和评优比例核定评优人数。
二、处级干部、保留处级干部待遇人员由组织部集中进行考核,其他人员由各党总支进行考核人事处复核。
三、根据包头市公务员局2013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的时间要求,各党总支、各单位务必于201436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汇总并经公示后报包头市公务员局审核备案。
四、各党总支、各单位务必按规定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正反面打印)、年度考核花名册及电子版(根据考核等次进行排序)一并报送人事处,保证薪级工资调整如期进行。
五、各党总支、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正发挥考核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
特此通知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各总支、各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及评优人数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表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供稿单位: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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