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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10-09  点击:[]

各院、系、部及一二附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45号)要求,我院现开始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被医学院校聘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需任教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必须已取得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申请认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非师范类专业:高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10月25日。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签名盖章后,附其他申报材料于10月28日前报院人事处专技科。
注:各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工作单位”一栏统一填写为“包头医学院”。具体申报流程、材料请查阅包头医学院人事处网站。
特此通知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供稿单位: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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