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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5-03-20  点击:[]

2015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已完成计算、制表工作,并转交计财处执行发放。
2015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2015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基准部分(即绩效工资的40%)、20151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X部分(即原校内津贴)、20151个月的代课费和20149---12月的保健津贴。
220151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X部分发放依据为:各部门于2015315报送完毕的本年度1---2月考勤表。
3、代课费和保健津贴由教务处计算,若有疑义,请咨询教务处。
人事处
2015320
(供稿单位:人事处)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第四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第二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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