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已完成计算、制表工作,并转交计财处执行发放。
2015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2015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基准部分(即绩效工资的40%)、2015年1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X部分(即原校内津贴)、2015年1个月的代课费和2014年9月---12月的保健津贴。
2、2015年1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X部分发放依据为:各部门于2015年3月15日报送完毕的本年度1月---2月考勤表。
3、代课费和保健津贴由教务处计算,若有疑义,请咨询教务处。
人事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