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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5-0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5〕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2名。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由各部门汇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签署意见并报送学校。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1.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以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查询和下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材料电子文档。
2.以上材料请务于5月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

(供稿单位: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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