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5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139号)要求,对2012年已入选的第一、二层次人员进行考核,新申报人员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内人发[2003]124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核选拔工作。已入选的自治区2012年“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和新申报人员均需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新申报人员在考核登记表中“入选后取得的工作业绩”一栏可不填)和《“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调整申报人员花名册》及《 “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申报三层次人员备案一览表》。
请各部门务于6月19日前将《登记表》(纸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电子文档),《花名册》和《一览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专技科。
联系人:朱琦
联系电话:7167727
附:1. 《关于2015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139号)
2. 《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内人发[2003]124号)
3.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
4.“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调整申报人员花名册
5. 第三层次备案一览表
人事处
2015年6月5日
(供稿单位: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