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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10-2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5}44号)要求,我校现就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11月6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可网上报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10月31日---11月1日网站不开放)。
二、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陆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陆,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陆。
三、 政策要求:
1. 专业要求。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2. 关于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被医学院校聘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需任教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必须已取得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申请认定。受委托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只能受理有直接人事隶属关系的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的申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教育厅办理。
3. 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请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签名盖章后,附其他申报材料于11月6日前统一报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注:各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工作单位”一栏统一填写为“包头医学院”。具体申报流程、材料请查阅包头医学院人事处网站“服务向导”栏目。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10月20日

(供稿单位: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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