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6}220)精神,我校开展2016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团队精神;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博士优先)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选拔数量
我校可申报推荐创新人才5名。
三、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资助标准为基础研究类1-2万元;应用研究类3-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2万元。资助经费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1:1进行匹配。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2.系部推荐;
3.报学校人事处汇总;
4.提交我院学术委员会选拔;
五、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认真做好考察申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并在有效时间内将推荐人选报送人事处。
(二)申报材料包括:《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文档)及本人的学历、职称证书、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原件、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1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琦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
申报汇总表.xls
项目申请书.doc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11月15日
(供稿单位: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