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充分体现激励向上、业绩优先的原则,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自治区及包头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
一、聘期内岗位调整原则
1.坚持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聘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
3.坚持逐级聘用的原则;
4.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5.坚持人才优先、业绩优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相关规定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针对学校在编在岗、具有相应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统筹规划出一定数额的专业技术岗位,用于本次聘用工作。
按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岗位原则上须逐级聘用。博士研究生毕业满两年且受聘中级岗位满两年,并于2017年7月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受聘副高七级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两年且受聘初级岗位满两年,并于2017年7月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受聘中级十级资格。
三、聘任岗位的基本条件和等级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①热爱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②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态度端正。积极承担部门布置的教学、实验室建设、技术开发及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
③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2.业务能力条件
①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够圆满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量,业绩突出。
②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③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参加过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
④符合自治区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政策规定。
⑤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3.等级任职条件
①同一等级内,竞聘上一等级岗位需在下一等级岗位受聘一年以上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应聘高一层级岗位需在现聘岗位层级内的主体岗位最高等级岗位或其他岗位第二等级岗位(不含十二级)受聘一年以上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②高等级岗位要向关键、重点岗位倾斜;
③同等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
四、聘任程序及要求
本次聘期内调整工作由各院系部党政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必须经过院系部教授委员会评审通过。如果没有教授委员会,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评审(评审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评审结果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学校人事处。
1.聘用程序及要求
聘期内岗位调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岗位要求,采取竞聘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
①各院系部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制定本部门岗位调整方案、考核办法。
②凡参与竞聘人员,须在本人申请、院系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参加聘用。
③各院系部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各项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
④各院系部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其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⑤公示结束后,将竞聘结果报院人事处。
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最终审定并公示。
⑦竞聘结果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方案中未谈事宜,参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办法》(包府办〔2013〕90号)执行。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8日 各单位公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岗位数。
2.2018年4月9日 – 10日 竞聘人员报名,公示相关材料。
3.2018年4月11日 - 13日 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2018年 4 月16日 - 18日 公示结束后,将竞聘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同时提交参聘人员2017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培训合格证、跨等级聘用人员需提供所聘岗位职称证、外语计算机成绩单)。
5.2018年 4月 23日 - 25日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6.2018年 4 月26日 - 30日 将竞聘结果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包头医学院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