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3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全区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请各单位、部门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予推选)。并于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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