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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师资库教师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22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建立既有广泛性又有相对稳定性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库,并对入库师资进行综合评价和动态管理,是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促进医教协同发展,规范临床教师聘用管理,实现师资力量合理优化、有效配置的重要保证。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师资库建设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人员范围:

校本部教师、临床医学院教师、外聘教师。

二、信息入库人员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合格;

3.具备一年以上带教经历。

三、信息入库人员具体条件:

(一)校本部教师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兼职(主岗位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承担教学任务人员;

3.暂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二)临床医学院教师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

2.近三年承担我校理论教学或见习,具有五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

(三)外聘教师

1.按照《包头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包医院发〔202194 号)的规定,凡符合该文件中聘用条件的人员均可纳入师资库。

2.公共卫生学院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3.法医学专业外聘指导教师。

4.外聘教师的聘期可放宽至一学期纳入师资库。

四、师资库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1.师资库教师信息采集时间:822日至828日。

2.师资库教师信息采集具体操作步骤见《师资库信息采集操作说明》(附件)。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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