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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14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人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1〕5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6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科研作风。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四)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三类。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标准按《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包人社办字〔2021〕80号)文件执行。

三、推荐和申报要求

(一)选拔程序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申报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上交材料时需在审核申报人员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章

组织评审:由我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确定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人选。

(二)申报名额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可推荐1名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本人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申请人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请将申报人员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后装档案袋,未按要求装的材料不予接收。

(四)时间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人选及材料申报日期截止2023616下午五点半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玮

材料报送地点:立德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石玮OA)

联系电话:0472-7167727

附件1.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附件2.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

人事处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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