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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3-04-2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促进医教协同发展,规范教师聘用管理,实现师资力量优化配置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人员范围:

校本部教师、临床医学院教师、外聘教师

  1. 更新内容

       (一)教师信息录入

    本次信息录入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校本部新入职教师

    从事一线教学、实验相关工作的教师入职后须录入师资库信息,经审核同意后按照“校本部教师(培养型)”进行管理,暂不排课。待新入职教师完成岗前培训及试讲等教学活动,由二级学院报人事处相关考核材料,经审核同意后调整为“校本部教师”进行管理。

    2.临床医学院教师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

    2年承担我校理论见习或实习带教具有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

    3.外聘教师

    按照《包头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包医院发〔2021〕94 号)的规定,凡符合该文件中聘用条件的人员均可纳入师资库。外聘教师的聘期可放宽至一学期纳入师资库。

    教师信息维护

    教师个人须及时更新维护师资库中现有信息,包括所在部门、学历、职称、代课情况等教师信息。

  2. 教师信息删除

       师资库现有人员存在调动、退休、辞职、解聘等不在编不在岗情况时,各部门信息员要做好人员退出删库处理。

    、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工作安排:

    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时间:425-56

    请各部门信息员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具体操作步骤见《师资库信息采集操作说明》(附件)。

     

     人事处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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