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兼职岗、过渡岗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包党办发〔2008〕20号)和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包人社办字〔2021〕212号)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我校过渡岗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进行审批,学校审定,结果公示,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二、申请范围
包头医学院编制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请条件
聘用现层级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人员;任职时间、退休年龄的截止时间为聘期起始年的6月30日。
四、其它事宜
1.年满5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且自愿按照55周岁政策退休,如申请聘用过渡岗,需提交55周岁退休申请,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过渡岗为事业单位设置的正式岗位,与其他在编在岗人员一样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岗位考核。
5.过渡岗是一次性岗位,过渡岗受聘人员的聘期自履行聘用之日起,至调出、退休或解聘、辞聘为止,期间不得变动。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
1.填写《包头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过渡岗位聘任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提供有资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3.请相关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下午五点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专技科(行政楼411室)。
附:《包头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过渡岗位聘任申请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