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掌握实验目的、原理、步骤、要求等方可进行实验。
2.实验课必须穿白大衣并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室。无故不参加实验者,实验成绩为零分。
3.实验开始前应核对自己所用的仪器、工具、药品、试剂及其它实验器材等,如有问题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及时处理。
4.做实验时要科学操作,仔细观察,积极分析思考,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失败或结果误差太大一定要找出原因,必要时要重复实验。
5.实验中要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指导教师,不可自行拆卸修理。凡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实验器材者,要填写损坏报告单,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进行教育、赔偿直至处分。
6.实验课应保持严肃认真的课堂气氛,严禁喧哗、吃零食、打电话、听音乐、吸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尤其禁止将杂物抛入水池;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7.注意节水、节电、节约试剂。用过的有毒、有害物品及其污染物应放在指定处,在教师的指导下统一进行无害处理或深埋。
8.实验完毕,应认真清点、整理实验器材,物归原位,需要清洗的要按要求清洗后妥为安放。值日生打扫实验室,关闭水源、电源,门窗,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课后立即整理实验记录,经过分析思考,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按时交与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