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77号)要求,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教师通过平台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曾参加过2022年暑假和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新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直接报名学习。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操作手册见附件2)。
教师2023年6月一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二、学习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单位和各部门扎实做好动员部署,要求教师参与率和完成率达到100%。自治区教育厅将定期对各高校参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且将完成情况纳入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教师队伍建设指标,并作为2023-2024年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培训名额分配的参考依据,请各部门务必重视此次培训工作。
(二)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各部门及时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形成典型案例报教师发展中心。
(三)按时提交材料。按照教育厅报送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务于9月1日前将此次研修的工作总结(含典型案例)、学习证书(电子版)、参训教师名单及获得证书教师名单(填报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byjsfzzx@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409室。
联 系 人:贾慧敏
联系电话:7167828
研修管理员:赵老师
联系电话:13671191418
附件1: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统计表
附件2:操作手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