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提升财务管理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铁路火车票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为提高报销效率,省去纸质票据获取的繁琐程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教职工及学生因公出差,涉及铁路客运费用报销的,一律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不再接受纸质火车票作为报销凭证。电子车票开具操作方法如下:
1.打开铁路12306APP或登录铁路12306网站,点击“我的”或“登录”选项,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2.在APP首页或网站页面中,找到“我的订单”或“订单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3.在订单列表中,选择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车票订单,点击进入订单详情页面。
4.在订单详情页面中,找到“电子发票”或“报销凭证”选项,点击进入电子发票开具页面。
5.在电子发票开具页面中,选择发票抬头类型(选择“单位”),填写发票抬头信息,确认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具”按钮。
6.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后,可在“已开具电子发票”列表中查看、下载或打印电子发票。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通过铁路12306APP或铁路12306网站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请务必确保电子发票信息准确无误,若信息错误需换开,根据铁路公司规定,发票仅可换开1次。
具体操作网址链接:
https://www.btmc.edu.cn/jcc/info/1043/2413.htm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此次铁路火车票报销改革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472-7167743。
计划财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