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 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上报所有材料。材料包括:1.申报书(附件2)或申请表(附件3)一式4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科;2.申报书或申请表电子版;3.立项申报及部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0)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至教务科白钢OA。
联系人:白钢 电话:0472-7167733
教务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