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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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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级本科学生申报重修不合格课程的通知

2014-02-22 00:00:00  点击:[]

各院系部、学生班级: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不合格课程申报工作已结束,根据〈包头医学院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2011、2012级本科学生因卷面成绩不及格而不合格者,经补考课程仍然不合格者,应申请重修。请各年级班主任务必及时通知补考课程不合格需申请重修的学生,截止日期为228日,逾期不予办理。
1、重修时间安排:重修时间从第3周开始,第19周前结束考试。
2、重修组织形式
1)教务处将根据申请重修的学生人数进行安排,重修学生人数在30人以上的,统一安排周末上课。
2)重修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可自行选择时间跟随正在进行的同课程某班级以旁听方式进行重修,但不允许与本人本学期的所学课程冲突。请各年级班主任通知重修学生参照教务处网页上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并在重修课程计划安排表中将上课时间及教室填写完整。重修学生务必将重修课程计划安排表在2月28日仅限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重修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成绩随下一级相同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获得。下班前报教务科备案,教务科将重修课程安排名单整理后转发授课教师,以便对学生进行考核。重修课程
/uploads/soft/140222/3-140222101510.xls
附:重修课程计划安排表
教务科
2014年2月22日
(供稿单位:教务科)

上一条:关于本学期部分节假日期间课程调整
下一条:关于二次选报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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