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不合格)课程报名已结束。根据包头医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1、重修时间安排:重修时间从第7周开始,第20周前结束考试。
2、重修组织形式:
(1)教务处将根据申请重修的学生人数进行安排,重修学生人数在20人以上的,统一安排周六、日上课。
(2)重修学生人数不足20人的,可自行选择与本学期课程不冲突时间跟随正在进行的同课程某班级以旁听方式进行,但不允许与本人本学期的所学课程冲突。
3、重修考核要求:
(1)重修学生必需修读重修课程的全部学时(包括平时成绩、实验及实习成绩),其管理要求与同课程其它学生一样。
(2)单独开班重修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跟班重修课程的考核与同课程下一年级进行。
4、注意事项:各院(系)做好重修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授课教师应加强对重修学生的管理,以确保重修教学质量。已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程的教学活动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取得该门重修课程的学分。各专业班主任要及时通知重修不合格课程的学生按照重修课程安排参加学习。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及重修课程(不合格)学生名单一起发到各相关学院。
开班上课安排表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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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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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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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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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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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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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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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解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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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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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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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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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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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解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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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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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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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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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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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概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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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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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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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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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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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概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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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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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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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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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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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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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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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小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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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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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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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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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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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小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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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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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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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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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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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小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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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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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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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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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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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小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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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安排表及重修学生名单
教务科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