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为了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结合我校具体教学进程,4月4日至6日清明节放假3天;4月29日至5月1日劳动节放假3天;6月10日至12日端午节放假3天,具体放假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1、理论课:如课表后面没安排其它课程则顺延;后面已安排其它课程无法顺延的情况下,教研室或任课教师与教务科协商补课,并代为通知学生。
2、实验课:由教研室调整并通知学生,并将调整时间通知教务科,涉及实验药品、器材和实验动物计划调整的,请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管理科及实验动物中心。
放假期间耽误的课程须按授课计划安排完成教学任务,不得删减学时,所有课程应在19周(7月12日)前完成教学任务。请各有关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安排,相关院系部通知所有学生,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务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