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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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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2017-02-27 09:51:09  点击:[]

各院、系、学生班级:

根据《包头医学院学分制管理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及《包头医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有关事宜如下:

1.申请对象及课程

(1)申请对象: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

(2)重修课程:已修读的不及格必修课课程;原修读课程学分绩点低于3.0预提高学分绩点的必修课课程(包括体育选项课)。

(3)补修课程:转专业、专升本的学生已填写《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表》中“需申请补修课程”的必须申请相应课程补修。

全部申请重修、补修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开设的与本专业课程学分相同的必修课程。

2.申请程序

(1)重修学生网上申报:登录包头医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http://jw.btmc.cn)或点击学校主页下方“校内应用”中的“教务系统”

即可进入,登陆用户后单击“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查询并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完成。报名后务必要进行核实,以免报名失败。网上报名的课程默认实验课免修,如需重新修读实验课的学生,除了网上报名以外还需到教务科填写实验课具体上课时间和上课班级。

(2)转专业、专升本学生补修课程报名:需要补修课程的学生不在网上报名,需到教务科填写“包头医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修课程申请表”。

(3)申报起止日期:2017年2月 27 日8:002017年3月3日8:00。

(4)如需重修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学生需每个开课学期申请重修,并参加每学期该课程的所有考核环节,才能获得该课程成绩。如在前面开课学期没有申请重修,后面学期再申请重修时视为无效。

(5)重修、补修报名审核后下发重修安排,重修、补修学生到计财处缴纳费用,按50元/学分记,报名成功如未缴费将按欠费处理,不能毕业。

3.重修课程安排

所有申请重修、补修的课程不单独安排上课时间。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解剖课等实践课程必须随开课班级学习,其它课程可根据情况跟班学习或自学。课程的安排请参照教务处网页上的“包头医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4.重修课程的考核及成绩认定

重修、补修课程的考核需按最新考核方案执行,重修、补修学生需参加该课程的所有考核环节。重修课程有实验部分的,实验部分可申请免修,按原成绩记录。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解剖课和补修课程的实验课不可申请免修。重修、补修课程考核随开课班级一起考核,不单独安排。考查课程随堂考核,考试课的考核时间参见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通知(部分专业课考试见院、系考试安排),教务处不再通知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

                                                教务处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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