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及有关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安排,本、专科部分课程已经结课,在学生进行充分复习的基础上安排考试,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管理
1、各二级院、系承担的专业考试课程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前需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2、考试按现行有关文件执行。考前不再集中安排辅导答疑,要求学生对所讲授内容进行全面复习。
3、由承担教学的教研室负责试卷、组织考场、安排监考教师及成绩录入,详见包医教字[2012]18号《包头医学院考试管理条例》及包医教字[2012]21号《包头医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二、各二级院、系要根据考试安排组织好本部门考试的巡考工作。
三、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管理规定,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可申请缓考,缓考学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和二级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分管处长批准后将审批材料在该课程考试前报送学籍科备案,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附: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