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系、处、附院医教科、有关教研室、学生班级:
按教学进程计划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2年1月3日至1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期末考试按现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前不再集中安排辅导答疑,要求学生对所讲授内容进行全面复习。考场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公共卫生学院、外国语学系专业课由相关院、系编排)。
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院、部、系、附院对所属课程负责组织考场及安排监考教师。
2、各二级院、部、系负责安排本部门考试课程的考场巡视、试卷装订、组织评卷及试卷抽查工作。
二、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狠抓考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凡在考场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按严重作弊论处,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对于此类作弊的考生,一定从严、从重惩处,并没收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学生要携带学生证,不允许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我院标准化考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请提前通知监考教师及学生考试将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在监控中发现的作弊行为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1级学生已实行学分制管理,有关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有所改变,请及时告知学生。
各二级学院(系、部)分管学生领导及班主任务必将以上工作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包头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包头医学院考生守则》及《包头医学院考试违纪及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三、试题、试卷管理、评卷及成绩录入和成绩查询:
详见包医教字[2006]28号《包头医学院关于试卷管理的具体办法》及包医教字[2006]35号《包头医学院考试阅卷及成绩传输管理办法》。
四、缓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可申请缓考;缓考课程的成绩一律随下一届考试取得,不另行安排考试,缓考学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二级院(系、部)主管领导及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分管处长批准后将审批材料在该课程考试前送考试中心备案,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五、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见《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六、重要提示:
1、执行《包头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2、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将本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纪考风工作的通知》、《包头医学院考生守则》及《包头医学院考试违纪及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公告学生。
七、学生放假、报到时间:
1、寒假共7周,2012年1月9日至2月24日。
2、2012年2月25--26日注册报到,27日正式上课。
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包头医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