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5〕1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和教务处审核,并提请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我校拟推荐王广田教授为内蒙古自治区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受理电话:
玉凤(教务处) (0472)7167733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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