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字〔2017〕91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旦增朗达同学转入我校学习。现公示如下:
姓名 |
考生号 |
高考分数 |
转出学校 |
拟转入专业 |
旦增朗达 |
23543003150122 |
321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 |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教务处(0472-7161211)或校纪委(0472-7167714)联系。
包头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