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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5年01月07日 16:38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健康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中的科技支撑作用,自治区科技厅以疾病防治、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印发了《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开展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我市征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区、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筛选、报送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要求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4年1月2日(含)前注册),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或更名的事业单位不受登记注册时间限制。

2.强化平台、人才、项目一体化布局,鼓励申报单位依托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及团队申报项目。

3.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支持其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一体化创新,推动先进技术、科技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落地;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场、产业需求为导向,与企业开展实质性创新合作。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原则上应是项目任务主要完成单位,鼓励创新主体与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探索创新合作新机制、新模式。

5.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6.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存在2018年以来在自治区科技厅立项、截止2023年底已到执行期,而未按要求结项(包括验收通过、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

8.申报单位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9.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相关规定条件。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0.本次申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时使用电子印章。请及时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抓紧办理。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蒙科聚平台”(网址http://www.mengkeju.com)网上填报,其他方式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已经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

2.项目申报人务于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3.各二级单位务于2025年2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中(185070178@qq.com)。

4.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各二级单位收齐汇总,统一报送,不接收任何个人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文件、《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生产情况表及现场考察表需由二级申报单位签字盖章),以及与系统上传一致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正式装订(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由于正值寒假,需联系学校盖章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市科技局对申报的项目将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项目咨询论证和现场考察,择优向自治区推荐上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立德楼403室

 人:席海灵

联系电话:716773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4: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

附件6: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

附件7: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附件8:动物伦理审查报告

包头医学院科研处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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