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及审验卡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印对象
按照《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见人事处网站)有关规定,已完成第六周期继续教育任务和2014年申报职称的有关人员。
二、验印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严格按照验印有关工作要求,将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公共课合格成绩单收集整理好,并准备验印花名表(包括电子版),《继续教育证书》要与验印花名表排序一致,于4月6日前报送院人事处。
(二)专业课学时认定标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服务指南(新修改)》核算(见人事处政策法规栏目)。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和审验卡发放工作,要以对专业技术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和审验卡发放工作做细做实。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