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字〔2014〕8号)、包头市公务员局《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包人发〔2014〕14号)要求,为了做好2014年我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的问题
从今年起,高等院校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
1.关于资历
《通知》中规定,“申报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具有**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年”。例如《通知》中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教授资格,要求受聘副教授岗位满5年。”
2.关于论文
今年评审时,关于论文发表的要求必须按照《通知》新规定的篇数级别执行。
3.关于外语、计算机成绩
外语成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参加蒙语语种考试者,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蒙语成绩要求达到B级及以上。计算机成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的规定执行。对于2004年、2005年取得的计算机合格成绩,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用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视为计算机成绩合格;2006年及以后取得的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证必须包括三个模块。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要按内人社发〔2013〕27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免试证件。
4.关于推荐人数比例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规定,严格按照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校内设置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10%的比例推荐。破格申报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但必须符合所申报资格规定的其他相应评审条件。
二、关于申报材料的要求
1.关于时间计算问题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底。
2.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条件进行选拔推荐,不得推荐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上交矛盾。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十五份(申报正高级资格需三十五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单》一份,《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一份。以上表格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http://www.nmgov.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进修结业证书(思政系列除外)、继续教育(进修、培训)证书和审验卡、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因年龄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于本次职称评审的学历,均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备案表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或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国外院校毕业证书须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对于取得后期本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前一级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各类成果及奖励证书、相关证明、鉴定书、专业论文、专著、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结题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各高等院校必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Newspaper.shtml),对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期刊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未经信息查询的期刊不能作为有效期刊;在其他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评审条件,只作为参考。各高等院校必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未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参考。
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期刊信息查询页、论文著作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及审核人印章。
(6)任现职以来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7)申报人员花名册一份(样表附后,样表所列内容不得修改。请盟市所属高校严格按照样表填写,以免影响全区信息汇总),同时报送同样格式的电子版表格。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花名册中填写的内容,确保信息无误。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被取消参评资格,后果自负。
(8)公示情况报告一份,包括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等内容。
(9)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一份,内容包括申报总人数、各层次各学科申报人数、破格、分流、转系列人数等。
以上材料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用A3纸打印外(不可更改表格样式),其他材料都须用A4纸打印,除《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外,其它材料须按目录单的顺序(连同目录单)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材料。
3.关于填写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不得涂改。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2)填报的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和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各省、市、自治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填写的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须以本次用以参评的学历为依据。
(3)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及所获奖励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以及所做的工作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4)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提交的论文、著作,要如实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报送工作,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拟报送人员予以公示(不少于三天),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请务于4月9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申报花名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院人事处专技科。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