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单位。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为优秀。学校通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德才兼备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聘计划与招聘对象
招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学校内部聘用)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学历,本科生、研究生需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专研业务、团队协作的精神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与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1、报名与审核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9日。
2、报名所需材料:《包头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我校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两份,贴小2寸彩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在包头医学院人事处;须本人持填好的报名表与上述证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要求,则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不累加,最终录取以面试成绩为主。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高校管理相关知识为主;面试顺序采用抽签形式。
2、报名审核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9月21日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在包头医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考试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包头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由于本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六、待遇
经学院、部门两级试用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信息,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招聘信息和各项公示信息均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招聘全过程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3、联系电话:0472—7167728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