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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2  点击:[]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的若干意见》(包党发2016〕8号),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青年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激励广大青年人才敢于创新、勇于创新、乐于创新,切实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业务素质,根据《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包党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7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科研作风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资助标准为基础研究类1-2万元;应用研究类3-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2万元。资助经费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1:1进行匹配。

三、申报程序

(一)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行按额申报。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2017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并结合本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名额范围内择优选拔推荐(石拐、白云、固阳、达茂、土右申报范围可适当放宽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地区、部门、单位应按规定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需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组建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计划资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在推荐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对上报推荐人选要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文档)及本人的学历、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复印件一套(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9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

联系电话:0472-6169341


附件:1.《2017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推荐申报

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3.《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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