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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3-08  点击:[]

各旗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不断加强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9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要求

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严格推荐人选程序。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隶属关系层层选拔,择优推荐1-2人。在选拔的过程中,要把对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突出业绩成果贡献。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三)围绕重点产业行业。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 “人工智能” “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要注重非公有制单位和旗县以下基层优秀人才的选拔,适当扩大占比。

(四)不符合申报范围的规定。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驻区单位原则上按中直渠道进行申报,确需在我区我市申报的,不得两头重复申报。

、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各地区、部门、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于2018年3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9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应包括人选基本情况、推荐选拔情况等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1)。

3.《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须加盖公章。

4.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章

5.电子数据文件(刻录光盘)。

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和电子数据文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其中,电子数据文件后缀名为“·RPU”(需登录东方智辰网www.zhichen.com.cn,选择“下载中心”,进入“下载中心”页面后点击左侧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右侧软件列表中下载安装“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进入采集工具软件中录入个人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点击“打印”生成《专家情况登记表》,点击“生成报送”生成·RPU文件)。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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