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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住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流程(试行)

2018-03-08  点击:[]

一、发放对象: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全日制“985”

“211”院校本科生、;毕业五年内且2016年6月后参加社会保险(可提供缴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发放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前三年每年3万元,后三

年减半;硕士研究生前两年每年2万元,后两年减半;“985”“211”院校本科生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减半。

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985”“211”本科生8万元。

三、办理日期地点:

每季度办理一次,由申请人本人到大学生集聚公共服务

中心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

四、申报领取住房补贴所需材料:

1、领取住房补贴所需的材料:

1)《初始认证资格书》原件;

2)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网签《商品房购买合同》、租金相关票据(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结婚证或未婚声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2、办理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

1)《初始认证资格证书》原件;

2)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及首付款票据(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结婚证或未婚声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3、办理二手房购房所需材料:

1)《初始认证资格书》原件;

2)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贷款的则持有抵押单位印鉴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本人、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结婚证或未婚证声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注:住房补贴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其他不明事宜请拨打初始认证窗口电话:0472-5221863

  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热线电话:0472-5208000

  或登录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网址:www.btrc.cn

  包头大学生集聚网:btdxs.baotounews.com.cn查询


附件:初始认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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