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全日制“985”
“211”院校本科生、;毕业五年内且2016年6月后参加社会保险(可提供缴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发放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前三年每年3万元,后三
年减半;硕士研究生前两年每年2万元,后两年减半;“985”“211”院校本科生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减半。
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985”“211”本科生8万元。
三、办理日期地点:
每季度办理一次,由申请人本人到大学生集聚公共服务
中心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
四、申报领取住房补贴所需材料:
1、领取住房补贴所需的材料:
(1)《初始认证资格书》原件;
(2)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网签《商品房购买合同》、租金相关票据(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结婚证或未婚声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2、办理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
(1)《初始认证资格证书》原件;
(2)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及首付款票据(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结婚证或未婚声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3、办理二手房购房所需材料:
(1)《初始认证资格书》原件;
(2)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贷款的则持有抵押单位印鉴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本人、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结婚证或未婚证声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
(注:住房补贴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其他不明事宜请拨打初始认证窗口电话:0472-5221863
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热线电话:0472-5208000
或登录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网址:www.btrc.cn
包头大学生集聚网:btdxs.baotounews.com.cn查询
附件:初始认定登记表